2024年5月16日下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骊山校园17号教学楼318召开第5次中心组学习。学院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科级干部和教工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学习由党委书记杨华主持。

杨华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摘选: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六条全部内容;郝帅同志传达学习《新时代陕西省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条措施》;马婧智闻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全部内容;段秀娣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全部内容;苗露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六章第五十一条全部内容;冯欢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全部内容;李红岩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条全部内容;李磊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四条全部内容;侯平涛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条全部内容。最后,杨华领学了《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

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研讨发言,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时刻牢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认真学,深入学。在日常教学工作开展中,要时时严格要求,事事严于律己,扎实服务师生,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